2006年2月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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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冒领妻存款 老婆庭上要说法
法院昨再次开庭,两方各有说辞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丈夫谎称存折遗失,让人冒充其妻子,一起到银行办理了挂失补折手续并提取了存款。不知情的妻子认为银行存在过错,要求银行赔偿存款损失;而银行认为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提钱,妻子不存在损失。到底孰是孰非?昨天,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对刘某和银行之间这场存款纠纷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2003年8月10日,原告刘某在杭州某储蓄所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了一个活期存款账户,并将从娘家借来的准备盖房子的钱共计3万余元存入了该账户。2004年6月22日,刘某去储蓄所取钱时,发现账户里的钱不翼而飞了。经查询得知,刘某账户里的钱已被他的丈夫高某挂失,并在3个月前被高某和一名女子取走了。刘某大为吃惊,自己并未和丈夫一道去挂失提款。为此,刘女士与银行方面进行了多次交涉,要求其兑付存款本息,但一直都没有结果。据刘女士所述,该存折平时由她自己负责保管,丈夫高某也知道该存折的密码。
  法庭调查查明,2004年3月10日,高某持本人身份证及刘女士的身份证到存款所在的储蓄所挂失,一周后与另一名女子一起去补取新存折。储蓄所按规定经过审查后,将新存折补给了高某。高某凭存折和密码提取了23000元存款存入自己的银行卡。据当时的银行营业员回忆,和高某一同去银行的女子与身份证中的刘某非常像,所以并未识别出这名女子不是刘某本人。而现在高某由于绑架杀人已被执行枪决。银行方面认为已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且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取钱,妻子并无损失。
  银行到底是否应该兑付刘女士的存款?江干区法院在去年10月8日第一次开庭后,昨天又对此存款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审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未果,决定择日宣判。